高中以下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你認為應該怎麼規定?

立法院在 2026 年 8 月 21 日三讀通過學校衛生法修正案,總統在 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布。第 19 條增訂:「學校對影響學生健康之物品或行為,依學生年齡、學習階段及校園實際需要,得適時輔導、管理或限制其使用,並訂定適當管理規範。」條文未提到手機,教育部說明這是為因應包括行動載具使用在內的校園成癮風險。

教育部在 2026 年 8 月 22 日表示,目前學校仍依 2019 年頒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辦理,後續會評估修訂相關規範的必要性。這份原則規定除了學習和緊急聯繫,其餘時間以關機為原則,管理方式由各校邀集教師、家長、學生代表討論,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與多個縣市教師工會呼籲教育部儘速發布全國一致的手機管理規範,並設計保管流程、申訴管道等配套。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認為,第 19 條只以概括性文字授權,教師執行缺乏明確依據,建議政府訂定使用時段、保管與返還機制等標準。

學生團體 EdYouth 則表示,單純禁止使用無法回應兒少使用數位載具衍生的問題,主張依年齡與學習階段分級管理,納入學生、教師、家長意見,並強化數位教育與媒體識讀,讓學生學習負責任地使用科技。

這一題想了解你認為高中以下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該怎麼規定:統一到校後交學校保管、統一只禁上課時間使用、不必統一而由各校自訂、不需要特別限制,或是還沒有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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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下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你認為應該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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